保险期限:30天(收件人签收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保险责任:请阅读《快递邮包险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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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 | 0-2万元 |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保险责任请参考《快递邮包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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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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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碎品:玻璃及玻璃制品、陶瓷、灯具、工艺品、大理石、显像管、显示器;
• 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氧、氢、液化气;
• 散装货:液体、化工品、油类、船运原木、矿砂、矿石、煤炭;
• 鲜活物:新鲜瓜果蔬菜、花卉、活植物、活牲畜、家禽、海鲜;
• 易腐易蛀、冷冻类:花生、玉米、食品罐头、鱼粉、豆粕、菜籽饼、白糖、大蒜子、油菜籽、线麻籽、葵花籽、大米、小(大)麦类、面粉、冷冻食品;
• 精密仪器:机器、设备、仪器;
• 易锈品:裸装钢铁(材)及制品;
• 其他:旧设备、退回原产地修复的已受损的货物、、氧化铝、电解铜、铝锭、铜锭、饲料及添加剂、原棉、橡胶、化肥;玉雕工艺品及其它玉石制品;军火、现金、贵金属古玩、字画、计算机软件等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
• 退回件。
*保单号 *被保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索赔申请书 *交寄单据(即特快邮件详情单)的存根联或者客户联 *损失证明 *其他资料
注:(1)领取赔款时还需携带保险金领取人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2)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3)以上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供您参考,详细材料请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