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群:30天-4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的婴幼儿保险期限:1年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保险责任:请阅《开心天使幼儿卡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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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将按条款赔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元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疾病身故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30天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条款赔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 | 3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我们将按条款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 |
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 | 5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保险合同生效30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其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500元部分,保险人按照条款级距分段计算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少儿医学电话咨询服务 | 赠送 | 24小时服务热线:400-6506-119。具体服务内容请阅读《少儿医学电话咨询服务内容》 |
自助保险卡激活保险责任请参考《开心天使幼儿卡适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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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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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记住您的电子保单号码或保险卡帐号
②. 万一出险,无论您身处何地,立即拨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95511
③. 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
法医鉴定证明
其他任何重要依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