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款须与保险合同共同使用,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已用红色字体标示)
平安财险(备-意外)[2014]主63号
平安财险(备-意外)[2014]附207号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4]附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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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险(备-家财)[2011]主20号
短期费率表
(注:保险期间已经过月数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